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3.4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配备要求
1、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配备不少于 8 人,如果EPC项目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的可少配备一人;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咨询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以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2、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给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4.1.1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商务(技术、资信、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印章)
投标人的地址:
在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准时)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时30分(准时)
地点: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现场接收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签收
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
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予以拒收。
原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各投标人对此补充招标文件还有疑惑之处或认为此补充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579-87180777。